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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报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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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物协”)《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实施细则》,现将2021年下半年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以下简称“评价”)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物业管理员职业能力评价:

1.具有高中学历(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者;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者,其中物业管理专业的(含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年限要求。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评价:

1.取得物业管理员职业能力证书后,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者;

2.具有高中学历(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7年者;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者,其中物业管理专业的,工作年限要求相应减少1年;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者,其中物业管理专业的(含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年限要求。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评价:

1.取得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证书后,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者;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6年者,其中物业管理专业的,工作年限要求相应减少1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者,其中物业管理专业的,工作年限要求相应减少1年;

4.具有硕士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者,其中物业管理方向的(含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年限要求。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评价:

1.取得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证书后,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者;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5年者,其中物业管理专业的,工作年限要求相应减少1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者,其中物业管理专业的,工作年限要求相应减少1年;

4.具有硕士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6年者,其中物业管理方向的,工作年限要求相应减少1年;

5.具有博士学历,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者,其中物业管理方向的(含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年限要求。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7月2日9:00至28日18:00,申报人员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程序。

2021年下半年评价报名时间安排

评价等级

报名科目/项目

开始日期

截止日期

物业管理员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

7月2日9:00

7月28日18:00

助理物业管理师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

物业管理师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

案例分析考试

高级物业管理师

案例分析考试

论文提交

6月1日9:00

11月30日18:00

论文答辩

2022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物协网站(www.ecpmi.org.cn)“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ecpmi.cbstudy.com)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完善个人用户信息和交纳考试费两个环节。

(一)注册并完善个人用户信息

1.报名实行报考告知事项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应认真核对报名条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采取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评价报名资格,将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别作出考试成绩无效、撤销证书、3年内不得申报等处理,处理结果纳入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失信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2.首次申报人员需先行完成用户注册,然后按照评价服务平台上公布的《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报名指南》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按平台提示要求上传相关证照,再选定报考科目。

3.非首次申报人员,登录后需核对和完善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有变化,应在完成信息变更后再选定报考科目。

(二)交纳考试费

1.考试费标准

评价等级

报名科目/项目

收费标准 (元/人/次)

物业管理员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

100

助理物业管理师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

300

物业管理师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

600

案例分析考试

600

高级物业管理师

案例分析考试

800

论文评审(含查重和评审)

1500

论文答辩

1500

2.交费须知

(1)评价服务平台采用支付宝或微信方式支付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后,申报人员需在15分钟内完成交费,否则报名信息失效,需重新填报。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报名程序完成后,评价服务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考试时间至申报人员登记的手机号码。

(2)报名程序完成后,申报人员可在评价服务平台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考科目不能更改。因错报、误报或因申报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3)报名程序完成后,系统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发送至申报人登记邮箱,发票信息生成后无法更改。

四、考试安排

2021年下半年评价考试安排

2021年下半年评价考试安排

评价等级

考试科目/项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形式

物业管理员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

9月11日

9:00-11:00

线上闭卷

助理物业管理师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

9月11日

14:00-16:00

线上闭卷

物业管理师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

9月25日

9:00-11:00

线上闭卷

案例分析考试

9月25日

14:00-15:00

线上闭卷

高级物业管理师

案例分析考试

9月12日

10:00-11:00

线上闭卷

论文申报

6月1日9:00至 11月31日18:00

线上

论文答辩

2022年3月开始, 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线上

五、评价依据

中国物协团体标准《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评价规范》(T/CPMI010-2020),可在中国物协网站(www.ecpmi.org.cn)或评价服务平台上(http://ecpmi.cbstudy.com)查询下载。

六、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成绩管理

1.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

2.考试结果经公示后在中国物协网站上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申报人员可登录评价服务平台个人中心查询考试结果。

3.物业管理师和高级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申报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评价科目的考试。

(二)证书管理

考试通过人员由中国物协颁发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职业能力等级证书”)。职业能力等级证书为电子证书,由中国物协统一编号、统一印制发放,可在中国物协网站查询,可在评价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

七、转换评价

(一)转换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2.参加全国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物业管理员工种),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3.参加全国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物业管理员工种),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称号。

(二)申请程序

转换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转换评价的申报人员,登录中国物协网站评价服务平台(http://ecpmi.cbstudy.com),进入“转换评价”专栏,填报信息并上传完整的证书材料后即完成申请程序。

(三)申请时间

2021年7月2日9:00至7月31日18:00。

(四)名单公示

中国物协将于2021年10月在网站和评价服务平台上公示符合物业管理师评价转换条件人员名单。

八、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在登录评价服务平台时,应当认真阅读并签署《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评价服务平台用户服务协议》,报名完成即视为认同并承诺遵循协议内容。

(二)申报人员在评价服务平台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并签署《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报考告知事项承诺书》,报名完成即视为认同并承诺遵循文件内容。

(三)申报人员在考试前,应当认真阅读评价服务平台上公示的《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考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网上考试规则》等考试文件,并按要求和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四)申报人员咨询评价报名考试的相关问题,可拨打评价服务专线010-88368310,0755-28286215,0755-28285903(工作日9:00—18:00)。

(五)评价服务平台将于8月14日至9月5日期间组织开展线上模拟考试,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评价服务平台通知。模拟考试非常重要,期间将完成考试环境确认、身份核实、考试设备测试、熟悉线上考试流程等工作环节,请提前做好准备,并按要求配合完成。

(六)中国物协将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国物协”)发布评价考试相关消息,请申报人员及时关注。谨慎登录其他网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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